a 当前位置: 首页 > 常识 >

公摊系数怎么计算(公摊这笔糊涂账,什么时候能算清?)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11-17 09:37:16    
公摊面积如何计算?


第一步:计算公摊系数;


公摊系数=总公共分摊面积/(套内建筑面积*总套数)


总公共分摊面积包括但不限于,配电房、楼道、电梯井、公用通道、消防设施、垃圾道、设备间、公共门厅、保安亭以及其他公用设施。


(图源网络)


第二步:计算各套房公用分摊面积


各套房公用分摊面积=分摊系数×各套建筑面积。



最头疼的是,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,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。


那些地方纳入公共面积,那些不用,尚未有明确定义区分。


02

公摊矛盾


如此模糊,界限不明,必然会导致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,公用面积多少,全凭开发商的良心。


单靠良知做事,这事一听就知道有多不靠谱。


在利益驱动之下,开发商尽可能将更多空间纳入计算,都不算是最出格的。


更离谱的是,直接虚报总公摊面积。


假设开发商虚报了500㎡,小区共有1000套房子,分摊到每一户就多了0.5㎡。


若以2万均价来算,开发商可一次性多赚1000万。


这还没算上后续的取暖费、物业费的利润。


而对于业主来说,真的是平白无故被坑,而且还是难以察觉的那种。


如此低的违法代价,只会造就一个结果。


业主得房率只会越来越低,奇葩户型只会越来越多,各种非人类设计层出不穷。


以上结论,绝非信口开河,而是有历史对照、现实依据。


“公摊制度”最早是从香港引进而来。


上个世纪50年代,香港是整栋出售。


整栋都是自己的,自然没有公摊一说。


可是,能如此大手笔买整栋的,毕竟都是少数,这导致了回款极度缓慢的弊端。


国际鸿星投资集团的吴多泰经过改良,将一整栋楼拆分成五层,分别卖给5个人。


(图源:香港文汇报)


既然能分层,那能不能分套?


不够钱,那就分期。


开放商回款慢,那就提前卖。


大家伙担心烂尾,那就引入律所、工程师监管。


这就是我们现在熟悉的“卖楼花”。


“卖楼花”在降低了购房门槛的同时,也带来了公用面积由谁承担问题。


霍英东等人提出了共同分担的方案。


总之就是,全部都有,别想躲。


“公摊”和“卖楼花”直接让香港房地产起飞,开发商轮番当首富。


可随着时间的推移,得房率越来越低,公摊矛盾极为尖锐。


据不完全统计,在1972年,香港住宅的得房率还能稳定在90-93%之间;

到97回归之前,这一数值已经下滑到85-88%;

到2010年前后,香港住宅的平均得房率只剩下78%。

早在2006年,位于香港元朗的四季豪园项目,公摊比就占到了40%。


得房率跌至60%,简直就是欺人太甚,资本贪婪无度。


而这个项目的开发商,正是李嘉诚的长江实业有限公司。


在公摊制度之下,各类“托盘飘窗”、“棺材阳台”应运而生。


最夸张的楼盘,一间房间里,飘窗的面积比房间面积还大,只能把飘窗当床用。


(图源网络)


阳台演变成“棺材”。


(图源网络)


这种“棺材阳台”有多鸡肋,有多反人类,就不赘述了。


窗台、阳台全部都不计入房产商的建筑限额里,但都会计入实用面积,相当于香港市民要花钱买窗台!


开发商在有限的建筑面积里,建出各式“棺材”和“托盘”,榨出更多利润。


如此压榨无度,激怒全港人民,呼吁取消公摊。


事件导火索是香港元朗四季豪园项目,公摊比就占到了40%。


尽管改革中途阻力重重,几番波折,可好在取得了成果。


2013年,香港彻底结束了长达近60年的公摊面积计算历史,采用套内面积计价到今天。



03

不断尝试


不论是“预售制”还是“公摊面积”,我们都是从香港引进而来。


大陆房地产,可以说得上是“抄了香港答案”。


可人家修改了答案,我们能不能“醒目一点”?


在交卷前,改一下答案,跟上时代的步伐。


事实上,取消公摊早就有此呼声。


2002年,时任重庆市市委常委黄奇帆,就提出必须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


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。


可直到2016年底,黄奇帆调离重庆,当地房地产协会马上呼吁采用套外建筑面积进行计价。


后续总结黄奇帆在重庆房地产经验,外界也决口不提“取消公摊”。


2011年,人大代表林燚认为,对于新建的现房销售,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,取消公摊面积,与国际接轨。


毕竟,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没有公摊制度。


然后,就没有然后了。


2019年,住建部征求意见,其中就包括:“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。”



同年9月,住建部第二次征求意见,“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。”这句话直接消失。


短短9月,取消公摊意见就“胎死腹中”。


今年8月两会期间,人大代表洪洋呼吁国家取消公摊面积,得到了大众支持,呼声极高!


04

结语


公摊面积最大既得利益者是开发商,也是改革的最大阻力之一。


公摊制度伤害最大的业主。


房地产是国民支柱产业,改变的确是牵一发而动全身。


核心就在于,“公摊面积”到底要不要改?


要知道,开发商是少数群体,而业主才是沉默的绝大多数。


取消公摊,单价的确是会上涨,可总价并不会发生太大改变。


这就好比“买带皮的榴莲”还是“买榴莲肉”。


带皮的单价较为便宜,但容易以次从好,伤害的是消费者。


直接买肉的,单价的确是贵点,可买的是明明白白,货真价实。


市场上,从未出现过“买榴莲肉”的水果店破了产。


反倒是“买带皮榴莲”的,导致了劣币驱除良币。


大家一起摆烂,最后只能由消费者买单。


此外,取消公摊还关乎房地产税的推行。


长期以来,地方对土地财政依赖极高。


单纯靠卖地,不管价格卖的多贵,可终归是一锤子买卖。


将时间拉长来看,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,一锤子买卖的模式注定有难以为继。


推行房地产税是势在必行,在此之前就得先把“公摊制度”这块臭石头挪开。


“公摊面积”这笔糊涂账,是时候收拾清楚了!

J